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應考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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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公用
- 考試日期:115.01.17(六)~115.01.19(一)
- 考試當天請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供監試人員查驗。應試有效證件包含: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健保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本次考試無准考證或入場識別證)
- 試場分配表(如附件)。考生亦可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詢個人應考資訊。
- 考試日程表:
- 學測試場查看開放時間,為1月16日(五)下午2時至4時;無論考生實際應考日程,如要查看試場及座位請於規定時間內前往查看,其餘時間皆不開放。各考試地點「試場平面圖」可至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之「考試訊息」查覽。
- 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大考中心1/5新聞稿(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