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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推薦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登記案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13日中市教秘字第1140017451號函暨臺中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辦理。
二、依據上開函示及要點規定,本校得推選教師參加本市第八屆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或選舉人(應須未兼任行政職務工作)。
三、有意願受推為上開委員會之候選人或選舉人,請自本公告日起至3月24日前至人事室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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