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校內美術比賽,請踴躍報名參加
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校內美術比賽實施辦法(草案)
113.12.31行政會議通過
一、依據:
為推動校園美學,提升學生藝術涵養,並響應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之精神。
二、目標:
1. 藉由美術比賽,鼓勵學生發揮創意,展現藝術才能。
2. 甄選優秀美術作品,美化校園空間,提升校園藝術氛圍。
3. 提供學生作品展示平台,增進學生自信心與榮譽感。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教學組
四、參加對象:本校在學學生。
五、比賽創作主題:「鷹揚二中,萃英百年」。以二中意象、校園生活為主題進行多元視角與原創性創作。
六、比賽項目與規格:本次美術比賽以「平面類」為主,學生可選擇以下方式進行創作:
(一)水彩、壓克力顏料、油彩、水墨、麥克筆、電腦繪圖等媒材。
(二)作品尺寸:120*40公分、橫式。
七、作品繳交方式:
(一)請繳交實體作品、電子檔乙件。
請以 RGB 色彩模式、橫式製作之尺寸作品,完稿須為解析度 300dpi 以 上、檔案大小 20MB 以下之 JPG 或 PDF 圖檔電子作品圖檔。
電子檔請寄至教學組以下信箱:t099@cloud.tcssh.tc.edu.tw
(二)請另繳交作品介紹,內容包含:作品名稱、創作理念(約100~200字)。請一律於作品背面
右下角,貼妥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請自教務處領取)。
(三)不接受臨摹、AI生成之作品參賽,內容不得有違反善良風俗及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
八、報名時間與收件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4月30日(四)下午17:00前,向教務處教學組領取或至學校網頁下載報
名表(附件一)。
(二)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及作品介紹,送至教務處教學組辦公室,逾時不受
理。
(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4年4月30日(四)下午17:00前截止。
九、評審方式:
(一)由校內美術教師、美術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評審標準與配分:主題表現與創意性(40%)、構圖與色彩運用(30%)、技法與媒材掌握
(20%)、作品完整度(10%)
十、獎勵辦法:
(一)優選:依評審結果,選取6名優選作品,於校門口柱子陳列框展示。
(二)獎狀:獲選作品頒發獎狀乙紙。
(三)得獎作品展示:獲獎作品將於114學年度上學期擇期於學校大門柱子陳列框展出。
十一、注意事項:
(一)為求作品呈現效果,參賽作品可適度於展示過程中進行調整,最後錄取之作品將放置於長
240~246 公分、寬 75~81 公分大小之燈箱,約三比一之比例,因此將優選學生原作以原比例進
行縮放,如未符合比例將進行局部裁切、截取,不合成、修改為原則。若因不可抗拒之外力
造成損壞,本校概不負賠償責任。
(二)參賽作品須為學生之原創作品,如經檢舉或查證為臨摹、抄襲或他人代筆者,將取消參賽
及得獎資格。
(三)凡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
十二、本辦法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