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補考成績請參閱附件檔案(名單依學號由小至大排列,缺考者無成績)。
若對補考成績有疑義,請於5月26日(二)放學前洽教務處註冊組(04)22021521分機1206。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若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即使該科目有補考成績,學期成績仍會以零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