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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一、依據本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徵求本市所屬現職教師數名,至本局課程教學辦理相關業務,說明如下:
(一)資格條件:本市立各級學校班級數12班以上(不含偏遠學校)之正式編制內合格教師,有行政資歷或對行政業務具有學習熱忱者尤佳。
(二)調用時間: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請學校鼓勵所屬教師於不影響教學正常化情形下,借調本局協助辦理課程教學科行政相關事務,意者請於115年5月14日(星期四)前檢附相關學經歷(簡歷即可) ,以電子郵件e-mail寄至 chanyirong@taichung.gov.tw教育局課程教學科詹先生收,電話:04-22289111轉54903。